【經濟日報/文/陳怡慈】
志工是台灣社會的美麗符號,國泰產險獨創志工團體保險,要為這群默默行善者構築保障。以每天執勤2小時為例,多數志工年繳保費不到500元就可買到意外身故100萬元、實支實付3萬元加住院日額1,000元等的基本保障。
國泰產險健康傷害險科核保經理林志強表示,志工團險按執勤性質、時數、投保單位同一時間有多少人執勤等來計算保費,每人每天執勤時間以2小時最常見,因只保障執勤時段,保費比一般團體傷害險及個人傷害險便宜。志工團體險的保費與執勤性質有關,與一般傷害險按職業等級分類的概念類似,也分成六大類,其中,義消因為對應的職業類別為第五級、風險較高,因此保費最高,以上述保障項目為例,每年保費要1,113元。
一般團體傷害險的投保年齡僅至70歲,有鑑從事志工者不少是退休人士,國泰產險把志工團體險的承保年齡調高到80歲,保額也比傳統團體傷害險有彈性。
志工團體險因為以執勤時數計算保費,每日投保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,可讓投保單位在相同預算下提高對志工的保障。以義交最需要加保的第三人責任險為例,每事故體傷最低保額50萬元,最高可達500 萬元;每事故財損最低20萬元,最高可有200萬元。
志工團體傷害險與一般團體傷害險一樣,被保險人達五人就可投保;不過,相較於團體傷害險與個人傷害險通常不附加第三人責任險,志工團體傷害險因為法律責任的要求,保險局破例准許可附加第三人責任險。
國泰產險表示,《志願服務法》第22條規定,志工按單位指示提供服務時,因故意或過失,以致不法侵害他人權利,須由服務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保險局考量《志願服務法》規定,讓志工團體傷害險可附加第三人責任險,符合志工特性,也讓義交、義警、導護媽媽等在服務時較不必擔心因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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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來源:UDN新聞網
- Jun 24 Mon 2013 00:51
志工團體險 保費便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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