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http://www.money-168.com/ponet/front/bin/ptdetail.phtml?Part=know012&Category=116873
當舖 業法所規定:是不能以不動產和無擔保品作為質押的放款手續, 但至於找個擔保品是否有價值到要放款的金額示各業者經營的心態。有的業者質押件以現值為考量要素 ,但 有的業者卻以 借款 人本身的條件為考量的要素 ,雖然質押的物品沒有價值所言,但是否有價值法律上並沒有規定「價值」衡量標準,就如一些名作品、古董,有的人覺得無價有的人卻覺得一文不值。所以:超出擔保品所貸出的金額大有人在,因為他們以人 的條件來衡量,而不是以物為衡量基礎 。
不動產是言名當舖不可作為質押的物價 ,但卻沒有言明不能以此作為借款人增加保障的行為,也就是說:不可以此為質借抵押的行為,卻沒有說:不能以不動作 保 ,就像條件不足增加保人的意思吧了!
至於這些變向的行為都要立本票,而本 票是否為當舖增加保障的可行行為,至今還是議論紛紛 ,中部最為嚴重,但:只要行事低調和經營的理念...等等,當舖不是死的,絕對是當舖面臨衷退期的一大轉機的要素 。
參考文獻:
1.羅炳綿 近代中國典當業的社會意義及其類別與稅捐
2.從戰後當舖的發展看香港的經濟民生
3.林達 詐騙招數大破解
資料來源:關鍵字行銷研究所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